2016年度拍賣核查企業填報注意事項及要求
一、企業材料上傳時間:3月31日前
(一)3月31日前將年度核查材料電子版上傳至“北京拍賣網”;
(二)逾期不申報核查材料的,視同自動放棄核查。
二、登錄北京拍賣網。
1、點擊“登錄信息維護”,查看所有項(含必填項、選填項)是否填齊,如有漏項請補齊。
2、點擊“年度核查”,選擇2016年。
三、將準備好的核查材料按以下注意事項進行比對,符合要求后每頁須加蓋拍賣企業公章,再逐項在北京拍賣網上傳。
注:拍賣企業應確保材料真實準確,每頁均需加蓋企業公章,材料如有不實,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。
(一)拍賣企業年度核查報告書。
(1)2016年度違反《拍賣法》、《拍賣管理辦法》及其他法律法規受到處罰情況(處罰原因、執行機關、處罰日期、處罰結果):僅填報2016年度內的處罰情況,以往年度的處罰情況不填報。
(2)法定代表人簽字(公章):法定代表人必須親筆簽字并加蓋公章;年月日:落款日期必須填齊(例2017年2月3日)。
(二)2016年度拍賣企業經營情況表(根據企業在“北京拍賣網(http://www.bjpm.org)”填報的月報數據自動生成)。
點擊“查看”,將自動生成的2016年1-12月經營情況表系統打印后直接上傳(如有未填報月,請補齊后打印,此項網上不需上傳紙質材料)。
(三)拍賣企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自查情況表。
第1-5項在“否”項打√,第6、7項在“是”項打√,如與上述填寫不一致需在相應“具體情況”項內填寫具體情況,如空白不填寫為不合格。落款需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公章,填寫年月日(例:2017年2月3日)。